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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6浏览量:1

关于进行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山东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关于全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要求,学校每年要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完成数据上报,为了保证学生能够知悉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相关事宜,并按期进行测试,现将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25年上半年:2024级(专科、专升本)、2023级本科、2022级本科

2025年下半年:2025级(本科、专科、专升本)、2024级(本科、专科)

二、测试工作安排

各学院指派一名测试联络人根据学院班级课程时间安排本学院各班级的测试顺序,根据本学院测试日期,提前两天联系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人鹿瀚升老师(13864832314)进行测试。测试前各学院将本通知内附件1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见附件)通知到本学院每位学生,学生须仔细阅读本告知书,遵守告知书要求做好准备参加测试。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参考附件1中的申请免测范围和流程。参加测试的学生须带身份证参加测试,如证件丢失需提前找辅导员开具证明方可参加测试。规定时间内不能到校的学生,必须有正当理由,经辅导员批准后将名单汇总报到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知明楼102鹿瀚升老师处,可在通知的统一补测时间内进行补测。

本学期毕业生将进行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颁发工作,预计将在4月份进行补测补录,补测名单由省教育厅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提供,5-6月进行制证发证,请各学院做好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测试时间地点  

每周--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知明楼一楼东侧门口报到,(101、102教室、第二体育)测试


各学院测试日期

2025年上半年测试安排

学院

测试时间

大数据学院

2025年3月18日~3月21日

国际商学院

2025年3月25日~3月28日

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日~4月3日

教育学院

2025年4月9日~4月11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5日~4月17日

设计与美术学院

2025年4月18日~4月23日

医学院

2025年4月24日~4月30日

影视学院

2025年5月13日~5月15日

语言文化学院

2025年5月16日

智能制造学院

2025年5月20日~5月23日

钱学森学院

2025年5月27日

统一补测

2025年5月28日~6月13日

注:2025年下半年测试时间安排待定,本测试时间安排为计划测试时间,具体根据各学院测试进度进行调整,请各学院联系人随时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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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部

2025年2月21日

 

附件1: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我校所有在校学生应参加测试,为使测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所有参加测试学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测试安全规定方可参加测试,规定如下:

1、学生须带身份证参加测试,如证件丢失需提前找辅导员开具证明方可参加测试。测试时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参加测试,如有不适于参加测试的状况,例如,测试当天有发烧、感冒、外伤、女生生理期等其它原因的同学,须主动向测试老师提出,申请缓测,缓测无需出具书面申请,等待补测时统一进行测试,统一补测时间参照以上通知要求

2、有以下疾病的同学可以申请免测:①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②心脑血管疾病:心律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③循环系统疾病:糖尿病、肠胃炎等较重病症;④运动系统疾病:各个关节或肌肉等方面出现炎症或者损伤。注:申请免测的学生须提供免测申请表(附件2),并附全国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相关医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学院汇总统一交于体质测试中心(知明楼102室)

3、测试前自己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测试老师不再组织统一的准备活动。测试中如遇身体不适,应及时举手示意。可暂停测试,并由医务人员现场诊治,未测试的项目等待统一补测时进行测试。

4、测试学生在测试前两天应保持良好的饮食和睡眠,不饮酒、不熬夜。测试当天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不携带易造成伤害的物品(小刀、钥匙、项链等硬物),忌空腹或饱腹进行测试,遵从测试老师安排做好准备活动。测试中按照规定的测试方法和动作测试,遵守测试老师的要求,遵守秩序,不嬉戏打闹,因个人原因造成测试设备损坏等情况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对弄虚作假、代测、扰乱测试秩序等情况按照《青岛黄海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校规定处理。

6、测试时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保持测试场地整洁,不随意丢弃垃圾和测试使用的物品。

7、如因测试学生未遵守以上规定,如隐瞒身体病史、不遵守测试方法和秩序等导致的安全问题,学生自身负相关责任。测试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请及时报告测试老师和工作人员。

8、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颁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函〔2023〕28号),我省自2024届毕业年级学生开始,向毕业年级学生颁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学生毕业总成绩达到90.0分及以上者颁发优秀等级证书;80.0~89.9分者颁发良好等级证书;60.0~79.9分者颁发合格等级证书;未达到60分者,不颁发等级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未参加任何一次测试(含免测)的学生,不颁发等级证书。

 


附件2: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样表)

   

 

   

 

    

 

   /院 (系)

 

   

 

出生日期

 

原因

申请人:           

       

体育教师签字

 

家长签字

 

学校体育部门意见

学校签章:           

       

注: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家长签字”由学生本人签字。